为集中清理整顿日照市工程建设领域招投标,日照市住建局牵头组成联合检查组,于8月9日至20日对市直及区县工程建设项目进行实地抽查,近日对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专项执法检查情况作出通报。
其中,对未向招标人进行政策法规宣传,所代理招标项目中出现违法违规行为等问题的7家招标代理机构予以通报批评,并分别扣减企业信用分;
对不符合法定资格要求的9家招标代理分支机构予以关停并退出日照市场;
对鲁焱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依法予以清除我市招标代理市场,停止在日照市从事招标代理业务。
一、基本情况
本次检查由市住建局牵头组成联合检查组,在各区县相关主管部门及相关国有企业、招标机构开展自查的基础上,于8月9日至20日对市直及区县工程建设项目进行实地抽查。
第一组共检查9家市直国有企业、5个区县的项目,主要从项目招投标书面报告资料等方面,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进行检查。抽查项目70项,下发整改通知单24份,执法检查建议书13份。
第二组共检查招标代理机构40家(本市17家,外市23家),抽查项目59项,下发整改通知单12份。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规避招标、场外交易依然存在
实际操作中一些单位实施的交易项目还存在应招不招,直接发包,应进不进,规避监管。
1.应招未招项目:将依法应该公开招标的项目不招标,直接发包工程。
如:开发区北京路(太阳鸟-疏港高速路)路灯安装工程、开发区成都路等6条路绿化工程、开发区第三届中亚论坛综合整治工程。
2.应进未进项目:建设单位自行组织招标活动,未办理招标备案,未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管、未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交易。
如:鲁焱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代理的山西路、山东路排水工程,建设单位为五莲县水务集团有限公司,该项目招标控制价为816万元,依法应当公开招标。鲁焱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明知委托事项违法而代理。
(二)未招先建、虚假招标依然存在
1.不认真遵守招投标规定,存在未招先建、肢解发包等违规行为。
如:五莲县和子沟贵馨佳苑1#2#6#7#8#9#10#26#27#楼工程,建设单位为五莲县洪凝街道和子沟居民委员会,该项目未招先建。
2. 存在对未招先建、不具备邀请招标条件的项目擅自进行邀请招标等违规行为。
如:岚山区官山社区保障安居工程二期(1)工程,建设单位为日照市新岚山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该项目未招先建,未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公开招标。
(三)存在多头监督管理和规避主管部门监管问题
1.依法应当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监督而规避监管。
如:莒县沭东水系民主沟景观施工图设计项目;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现代路、徐州路绿化工程,重庆路等道路亮化工程主材项目。
2.存在多头监督管理,具体招标投标活动由国资委实施监督等违规行为。
如:五莲县土地储备开发有限公司的五莲县2017道路、排水工程;五莲县水务集团有限公司的水务大厦电梯采购项目、地源热泵采购项目。
(四)设立招标代理库,随机抽取确定招标代理机构问题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岚山分中心设立招标代理库,随机抽取确定招标代理机构,违反了《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的意见》(鲁政办字〔2014〕122号)第11条规定。
(五)采用纸质招标、投标保证金未按规定推行银行保函问题
莒县、五莲县、岚山区工程建设项目未推行电子招投标方式,均采用纸质招标;未按规定推行银行保函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
(六)部分依法必须公开招标的项目未按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发布招标公告
根据国家、省、市招投标有关法规、规章规定,依法必须公开招标的项目,资格预审公告和招标公告应当在山东省指定的媒体《山东省住房城乡建设服务监管与信用信息综合平台》发布,但本次检查中发现五莲县部分工程招标项目未在国家指定媒体上发布公告、公示。
(七)市场行为不规范
1.以双资质等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
如:莒县袁公河湿地公园建设项目工程;莒县库山片区大福照村棚户区改造安装项目(监理二标段);五莲县第三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
2.建设单位与行政监管工作人员为同一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机构未单设)。
如: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维沃南侧区间路建设工程;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宁路、湛江路、安康路建设工程一标段。
3.项目监理评标办法未执行日建发〔2016〕83号文件。
如:东港区南湖镇中心初中a-1#办公实验楼、南湖镇中心小学2#3#教学楼工程监理项目;五莲中学教学楼(初中)教学楼(高二)、公寓楼(1号)施工和监理项目。
4.未使用招标文件示范文本。
如:莒县库山片区大福照村棚户区改造安装项目监理(二标段)。
(八)成交合同订立不规范
1.少数项目的招标人和中标人不按照规定订立合同,甚至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阴阳合同”,招标文件中合同付款条件不合理,存在故意拖欠工程款的行为。
如: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维沃南侧区间路建设工程;西宁路、湛江路、安康路建设工程一标段;五莲县2016年城市道路与桥梁建设工程。
2.施工合同未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如: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维沃南侧区间路建设工程;西宁路、湛江路、安康路建设工程一标段;阿掖山森林火灾预防给水工程监理项目;岚山区安东一路及护城河污水管网建设工程;五莲县2016年城市道路与桥梁建设工程。
3.招标文件中约定提供履约担保但未约定工程款支付担保。
如:岚山区海洋环境监测站及海域使用动态监视监测中心综合业务楼工程;莒县广场西路道路建设工程;安岚法庭审判综合楼工程。
4.工程质保金为10%,高于国家规定5%的标准。
如:岚山区海洋环境监测站及海域使用动态监视监测中心综合业务楼工程。五莲县第三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五莲县院西小学综合楼工程。
5.施工合同未按中标价签订,对合同价格实质性内容私下进行谈判。
如:五莲县水务集团有限公司的水务大厦电梯采购项目、地源热泵采购项目。
(九)工程项目交易和实施档案资料管理不规范
部分招标代理机构代理项目执业不规范,招标控制价及招标文件未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招标档案资料不够规范,内容不完整、不全面、部分资料缺失等问题。
招标代理从业人员业务水平参差不齐,部分人员没有经过招标投标法律法规、招投标业务程序的培训和学习,不了解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不具备从事工程招标代理工作的综合素质。
三、处理情况
(一)对未向招标人进行政策法规宣传,所代理招标项目中出现违法违规行为等问题的以下7家招标代理机构予以通报批评,并分别扣减企业信用分。
1.五莲县莲山工程招标有限公司(扣减信用分10分)
2.莒县正大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扣减信用分5分)
3.日照市岚建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扣减信用分5分)
4.日照市大成工程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扣减信用分5分)
5.日照普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扣减信用分5分)
6. 青岛建通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扣减信用分5分)
7. 山东三维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扣减信用分5分)
(二)对不符合法定资格要求的9家招标代理分支机构予以关停并退出日照市场。
1.山东正平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山东同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3.山东正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4.山东易方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5.青岛采购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6.曲阜声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7.潍坊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8.国信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9.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三)对鲁焱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依法予以清除我市招标代理市场,停止在日照市从事招标代理业务。